風災申請減免稅 把握三步驟

颱風來襲,若民眾財產損害,可向相關機構申請減稅。(財稅局提供)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山陀兒來襲,午後台南開始雨量增加,部分地區也出現淹水現象。財稅局表示,倘因颱風或豪雨造成災害損失,可適用減免稅捐規定,請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三步驟,災損發生日起三十日內,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稅捐減免;財稅局會依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協助及輔導受災地區納稅義務人依規定辦理。

汽機車部分,財稅局說明,汽車或一五一CC以上機車使用牌照稅,乃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若因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等手續,並檢具維修收據、發票等證明文件。

房屋受損面積達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達五成以上,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

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土地,地價稅全免;另,課徵娛樂稅業者,可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財稅局指出,民眾可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向就近的財稅局所屬分局及十一處「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洽辦,個人或營業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減免,可向國稅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