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製造業電價減免7% 惹議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新電價即將上路,工業用電平均漲幅為百分之十二點五,但菸草製造業卻可減電費百分之七,董氏基金會質疑,醫界電價不堪負荷,菸草製造業卻是受惠一方。台電二日回應,台電是依照電價審議委員會的決定篩檢出電價酌減的產業,菸草製造業因符合用量衰退百分之五的條件,所以減半調漲。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組主任林清麗表示,醫界都憂心醫療電價調漲,會讓各院所不堪負荷,產生更多結構性亂象,但菸草製造業卻是新電價上路受惠一方。

林清麗指出,目前雖明文禁止對菸草業的電價優惠,但這樣的政策措施確實違背國家防制菸害的政策,更牴觸賴清德總統「健康台灣」理念。

林清麗提到,台灣實施菸害防制法已二十七年,也經過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之類菸品,並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二十歲,透過多項管制策略保護下一代。電費調整已經確定,但違背賴總統的提出「健康台灣」目標,顯然跨部會對菸害防制法案與政策協調不夠完善。

台電發言人副總蔡志孟說明,用電衰退百分之五及產值衰退百分之十五兩項電價優惠條件是電價審議會的決定,台電只是按照審議會的決定,找出用電衰退百分之五、產值衰退百分之十五的行業別,其中剛好有菸草製造業、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批發業與零售業。

台電強調,電價優惠規定都是依照審議會原則辦理的結果,並非電價優惠措施,希望外界勿過度解讀,食品、飲料及菸草製品的批發業及零售業,無法進一步細分是食品飲料還是菸草製品,台電用電戶的行業別是依據主計總處行業分類中的小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