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出現漂流木堆積 農業局籲不得隨意撿拾否則觸法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山陀兒颱風過後,海岸出現漂流木堆積,新北市府農業局表示,依森林法規定,漂流木是屬於國有財產,請民眾不要擅自拾撿漂流木,否則可能觸犯「森林法」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還併科六百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局指出,常有民眾趁颱風假時進入海岸撿拾漂流木,漂流木依法屬於國有財產,民眾在政府機關公告開放後,才能在指定的時間內「自由撿拾清理」,且可自由撿拾清理的漂流木主要以枝梢材、殘材及不具標售價值的木材為原則,平時在海邊的漂流木,民眾仍不得隨意撿拾。

農業局表示,市府八月廿六日公告的「市民得自由徒手撿拾開放區域之小尺寸漂流木」已失效,請民眾勿擅自撿拾漂流木,後續將視災害清理回復狀況另外重新公告漂流木自由撿拾時間。

民眾若任意撿拾漂流木恐觸犯「森林法」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還併科六百萬元以下罰金;若於保安林或結夥二人以上等,即觸犯「森林法」可求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併科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且竊木用的重機械和車輛列為犯案工具沒收,呼籲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