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上月二十二日發生巨業客運撞死東海女大生悲劇,台中市長盧秀燕下令公車大執法無限期延續,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從上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二日,短短四天就取締十二件公車司機惡性違規,甚至不乏在巡邏警員面前直接闖紅燈、違規左轉,令警員直呼傻眼,除立刻攔停告發,也請民眾若發現公車違規,可打一一0報案或一九九九市民專線檢舉。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指出,二日清晨六時多,文昌派出所警員林志誠、黃正佑巡邏經文心路、昌平路口時,當場目擊一輛中鹿客運公車行駛文心路內側車道,卻完全無視號誌及文心路車流量大,就直接違規左轉昌平路。
公車竟如此違規,員警看得頗為傻眼,尾隨至漢口路與興安路口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以下罰鍰」,當場攔停告發開罰單。
警方也說,九月二十九日水湳派出所也連續取締二件公車惡性違規,警方當天上午九時多見一輛公車行經中清路、雷中街口時,同樣是在警方面前直接違規闖紅燈,立刻上前攔停告發。同日上午十一時多,警方另在經貿路、經貿五路口,又發現一輛統聯客運公車不依號誌違規左轉,員警除祭出罰單,也勸導公車司機駕駛公車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以確保乘客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第五分局針對公車違規自九月二十九日至十月三日共計取締十二件,警方強調,將持續不定時、不定點派員執法,針對客運事故主要肇事因素,包括未禮讓行人、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超速等違規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