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范姓女子八月間將數片衛生棉貼上粉紅保時捷車身,再拍影片上傳,自導自演稱「誰做的趕快給我出來,我一定會報警」等。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三千元罰鍰,可抗告。
范女八月二十一日晚間九時許在高雄某地下停車場內,以標題「我不想把事情變那麼大」上傳影片平台,內容以自備衛生棉貼滿車輛,邊拍邊喊「誰做的趕快給我出來,我一定會報警察」等。范女並未在影片中加註是「創作」,直到事件被多家媒體報導後,警方通知范女到案說明,范女才上傳澄清影片係自導自演。
法官審酌范女行為已引起社會公眾關注與不安,影響社會安寧,違反《社維法》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行為,考量范女動機、手段、生活狀況、智識程度、行為後態度、行為所生危害等情形,裁處三千元罰鍰,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