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台只能轉播體育賽事 不能轉播藝文活動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九日指出,因比照各新聞台一致標準,已否決東森新聞台轉播藝文活動的申請,但同意東森財經新聞台可轉播體育賽事。

NCC表示,新聞台申請轉播其他類型節目曾有前例,NCC也曾許可東森電視、年代新聞台及壹電視新聞台之節目規劃變更案,同意可轉播重大運動賽事,基於一致的標準,也同意東森財經新聞台轉播體育賽事。

但是,在轉播藝文活動方面,先前年代新聞台及壹電視新聞台申請營運計畫變更轉播藝文活動,NCC委員會七月底考量閱聽眾權益及整體產業發展影響,決議否決。東森財經新聞台這次規劃新增藝文活動及表演活動的轉播,也循前例否決。

NCC指出,電視頻道若想播出相關內容,可以在綜合台頻道播出,而頻繁轉播可能影響新聞播出,影響民眾對新聞的收視權益,所以通案性的不建議新聞台再轉播藝文活動。

另外,東森電視承諾六年內投資新九億元製播電視內容,東森電視者今年初已提出會計師簽證之查核紀錄,確認已達成投資九億元自製電視之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