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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職不順開車撞健身房  遭殺人未遂判5年8月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曾經前往館長陳之漢開設的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應徵教練,疑似因未獲錄取且生活不順,竟挾怨在今年六月十二日晚間開著貨車衝撞大門,幸無傷亡,檢方複訊後遭法院羈押。台中地院宣判,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五年八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與三十四歲許姓友人在今年六月十二日晚間七時多進行回收清運工作後,由林男開車,許男在副駕駛座,經台中市北屯區崇德二路「成吉思汗」對向車道時緩緩停下,但過沒幾秒,突加速左轉駛向道路對面的健身房,衝上階梯直直撞進店內,玻璃碎裂一地,嚇壞不少現場民眾。

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逮捕二人,初步調查發現,林男疑因工作受挫,加上近期情緒不穩,一時失控開車衝撞健身房,許姓友人則稱當晚請林男協助清運回收,不清楚為何林男突然情緒失控衝撞建築物,至於車輛是昨晚在西屯區承租,因本身從事回收工作,所以固定時間都會租車。

林男無健身執照,但有在健身,過去曾從事保全、服務業,案發時已失業約半年;他曾於五月底前往該健身房應徵健身教練工作卻被拒絕,只好跟著許姓友人一起做清潔工作,疑因此心生不滿。警方訊後依毀損、恐嚇,及館方提出之殺人未遂告訴等罪嫌將林男送辦並遭起訴。

林男在檢警訊問時辯稱他曾注意看一下,確定沒有人才撞下,而且認為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沒有殺人犯意。但法院勘驗監視器,發現案發時是尖峰時段,因大門有階梯,他必須加速衝入,當時大廳還有十幾名會員在閘門後,顯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法院認定,林男僅因對現狀不滿,即用開車衝撞健身房發洩情緒,考量一切情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他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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