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醫未依約設急重症病床 挨罰

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委託高醫大董事會經營,但去年9月啟用的「急重症醫療大樓」,卻未依約完成「加護病房、燒傷病床及產台」之需求;衛生局11日指出,高醫董事會無視當地醫療資源需求,反而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十分諷刺。

衛生局指出,市府自107年起委託高醫大董事會經營,並爰該促參案擴建OT+BOT「急重症醫療大樓」,計增加257床,於去年9月核准啟用;依高醫董事會於107年提報「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投資執行計畫書所載,小港醫院原棟及新棟醫療大樓整擴建後於營運第1年內,亦即今年9月24日,須完成設置急性一般病床446床、加護病床30床、血液透析60床、慢性呼吸照護病床16床、燒傷病床4床、安寧病床10床、恢復床18床、產台3床、手術台13床、急診觀察床40床、負壓隔離病床10床,嬰兒床15床及嬰兒病床10床等。

衛生局說,今年9月25日現場稽查發現,「加護病房、燒傷病床及產台」仍未符合契約要求;應完成之加護病床30床部分仍在工程中;該局處以違約金5萬元,並限期12月8日改善完成。

衛生局強調,市立小港醫院興建營運移轉(OT+BOT)案之規劃,乃因應當地醫療資源需求,也因此特別協助購地興建「急重症醫療大樓」,然而,經實地稽核,至今部分急重症及產科醫療設置疑未依合約完成。相對於院方正積極推廣「美容醫學中心」等作為,實有悖於市立小港醫院「照顧弱勢及急重症醫療照護」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