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7公斤海洛因 無期改判18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章姓男子和泰國上游合作走私七公斤多毒品海洛因來台,所幸被桃園機場海關攔下,苗栗地院一審以他貪圖暴利顯屬毒品大盤商,依運毒罪判他無期徒刑,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則認為,章男走私毒品未流入市面,他也非長期走私毒梟,尚可憫恕,減刑後撤銷改判十八年,仍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章男一一一年九月和泰國上游共犯合作謀議運輸海洛因來台,他先找辜姓共犯提供包裹海關通行證,並答應事成給他三十萬元報酬,辜再請廖姓女友具名收受包裹,泰國上游遂將六包海洛因重七0三七點八八公克,夾藏服飾包裹寄來台,十月九日經桃園機場海關人員透過X光設備掃描發現包裹有異,開箱驚覺夾藏毒品。

苗栗縣調查站人員為追查,將毒品扣案後改以麵粉回填至包裹內,並由快遞人員寄送至苗栗指定地點,同月十月十三日辜男出面簽收當場被逮,在旁觀察的章趁隙逃逸事後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