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社宅 內政部研議方案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為滿足長期租屋者需求,內政部十三日表示,已開始研議「使用權社宅」方案,透過公辦及民辦協力模式雙管齊下,提供有別於現有社宅短租之外,長年限使用權且負擔合理的租屋新選擇。

國土署十三日指出,台灣住宅自有率近八成,住宅補貼政策應考量並確保補貼資源能公平分配,絕非失衡,經濟及社會弱勢民眾貸款利息補貼數,並無減少。

內政部十三日也透過新聞稿表示,總統賴清德在國慶演說提到實現居住正義,擴大租屋族照顧。內政部已研擬「整體開發地區社會住宅土地規劃及取得實施方案」,未來辦理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都須留設總開發面積三%至五%土地作為社宅使用,並以開發成本專案讓售給中央興建社宅。

內政部說,因應都市擴充及產業園區布局,優先在六都、竹苗彰等縣市,盤點五公頃以上國有非公用土地、國有公用或國營事業低度利用土地、退場校地、整體開發案留設社宅用地等基地,協同地方政府擘劃小造鎮計畫願景,並邀各部會整合產業發展、長照及社福資源,納入民眾日常消費、托老托幼、高齡照護與社福網絡體系。

內政部表示,同時持續盤點各部會經管低密度使用國公有土地,結合老舊宿舍、廳舍改建方式,擴大社宅用地取得;為滿足長期租屋者需求,也研議「使用權社宅」方案,透過公辦及民辦協力模式雙管齊下,提供有別於現有社宅短租之外,長年限使用權且負擔合理的租屋新選擇。

內政部說,為減輕無自有房屋的個人及家庭居住成本支出,推動「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合格戶數已由廿八萬戶,成長到今年九月底核定補助六十七點七萬戶;並簡化申請流程、放寬申請資格,加碼補貼金額,明年租補專案支持對象,將大幅提升至七十五萬戶。

內政部指出,為了促進租屋市場資訊透明,已在八月起陸續公布大學學區及全國各行政區租金統計資訊,讓租屋族易於瞭解當地市場租金行情,提供其選擇合理租金水準標的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