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評鑑列入防災 116年前實施

記者傅希堯/綜合報導

屏東安泰醫院本月3日的火災造成9人死亡,同日基隆長庚醫院也因火災警報急疏散126人,衛福部指出,目前區域、地區醫院的醫院評鑑中的防火項目為試評條文,將儘速列為正式項目,納入防火評估之新評鑑制度可在116年前實施。

衛福部指出,區域醫院、地區醫院113年度醫院評鑑中,雖明定醫院應指定專責人員研擬火災減災、預防與準備措施,但相關規定僅是試評條文,並未納入成績計算。醫院評鑑基準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等二大類,針對區域、地區醫院防火項目試評,評鑑內容大方向應會維持,但部分評鑑項目也可以調整。

衛福部表示,每年醫院評鑑結束前都會檢討評鑑項目,以符合社會需求,若將火災減災列為評價正式項目,需等待下一輪才能導入,按照規定新評鑑項目,最快可在民國116年前實施。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執行長方震中指出,台灣地區容易發生天災,颱風、地震、火災可能出現各類排列組合,考驗醫院對於複合性災難的韌性,但因每家醫院位處不同地理環境,不太可能訂出統一的複合性災難演習標準,每家醫院應自行分析營運風險,針對最嚴重、不易處理的災害進行演習。

衛福部指出,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醫院須執行複合性災難風險評估與演練,現在各級醫院都應會依法執行,本次安泰醫院遇上的是難以預料的嚴重天災,面對極端氣候可能帶來的考驗,各醫院應與消防單位合作,提升醫院防災制度。衛福部與消防單位預計2週內將舉行會談,開啟醫療與消防再升級,希望協助將醫院之防火區域劃分區隔並強化防火材質,期能維護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