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有四名台灣人因未持工作簽證,在馬來西亞從事藝術表演遭移民局扣留。外交部十五日表示,相關當事人正接受調查,人身安全無虞。
馬來西亞檳城移民局在臉書貼文,移民單位接獲檢舉,外國公民在北海一帶廟宇表演,但查扣護照顯示,他們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核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有四名台灣人與兩名新加坡人。六人於十日晚間遭查扣,當時正身著戲服登台。
外交部表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於十一日接獲馬國檳城移民局通知,四名台灣民眾以免簽方式入境馬國從事表演工作,由於未事先申請,根據馬國移民相關法規,將面臨六個月的監禁或一千令吉(折合新台幣八千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外交部指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於十一日接獲當事人友人撥打緊急聯絡電話請求協助,駐處除第一時間表達關心,確認當事人無人身安全疑慮外,也將持續與馬方及當事人就本案保持聯繫,並提供必要協助。
外交部呼籲,有意赴馬來西亞從事表演、工作或其他活動的民眾,務必事先依馬國規定辦理相關簽證及許可證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