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發局代為決行 黃偉哲出示公文駁圖利力暘

記者林雪娟、陳柏翰∕綜合報導

針對台南光電弊案,民眾黨立院黨團指「台北阿哲」有事,為何「台南阿哲」卻沒事?批評司法雙標。市長黃偉哲出示公文強調,當初是由經發局代為決行,民眾黨立院黨團前來調閱公文,市府也如實提供,卻被故意隱去不提。

南檢偵辦光電業者力暘集團與市府經發局共謀以「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民眾黨立院黨團也召開「民進黨政府圖利力暘光電弊案,鋸箭起訴、縱放高官」記者會,出示力暘光電弊案的兩份公文,指「簽署公文決行」的台南市長黃偉哲、前經濟部長王美花沒事,而涉弊案遭羈押的柯文哲卻被整得要死。

黃偉哲則找出公文,指該公文是前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代為決行」,民眾黨卻故意隱去不提。

經發局表示,公文基於業務專業性落實行政機關分層負責,由經發局代為決行,並以市長署名回復以尊重中央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