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光電弊案郭再欽交保 光電廠商夫婦和員工3人詐貸獲利逾億羈押禁見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光電弊案,追出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與光電工程廠商涉以不實土地買賣資料向銀行超貸,並涉嫌逃漏稅,總計獲利逾億。郭再欽等人因涉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訊後郭及張姓廠商分別以30、10萬交保,另外,聲押蔡姓廠商夫婦及其員工共3人。台南地方法院認蔡姓夫婦等3人涉嫌重大,且有串供及滅證之虞,16日深夜裁定均收押且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院說,依聲押書所載光電工程廠商蔡姓夫婦犯罪事實,足認2人涉犯公司法未繳納股款罪、商業會計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利用不正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生不實結果罪,以及刑法登載不實罪、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捐及逃漏稅捐罪、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銀行法詐欺銀行且因犯罪獲取財物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等罪嫌,犯罪嫌疑均重大。又蔡姓夫婦具備在國外長期生活經濟能力與條件,且他們所犯銀行法罪嫌並非輕罪,依客觀社會通念合理判斷,其畏罪逃亡規避審判程序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再加上2人與被告陳姓員工供述互有出入,且本案案情複雜,尚待釐清,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准予羈押禁見。

又該公司陳姓員工為蔡姓夫婦所僱用,主雇3人供述互有出入,且本案案情複雜,尚待釐清,足認有事實認陳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陳姓員工涉犯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稅捐稽徵法幫助逃漏稅捐、逃漏稅捐罪,以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而有羈押禁見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