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男子陳谷豪前年到彰化縣某工寮行竊時,被一名老婦人撞見,不但將她勒斃,還予以性侵,再拿走錢財。一、二審均依強盜殺人、玷汙屍體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六日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手段殘酷,造成家屬嚴重創傷,且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但審酌他國小畢業,智識程度不高,思慮不周,歷次在監服刑沒有違規情事,若施以長期監禁,輔以適當教化,有改過遷善可能,原判決無失衡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