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疾病提高1.42歲、肺炎0.94歲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內政部十九日指出,去年台灣民眾一般平均壽命為八十點二三歲,排除十大死因前三名的惡性腫瘤、心臟疾病及肺炎,平均壽命可分別提高三點四六歲、一點四二歲及零點九四歲,反映惡性腫瘤影響平均壽命最為明顯。
為了解各類死因對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內政部運用衛福部統計的民國一一二年前十大死因死亡人數,編算台灣特定死因除外的平均壽命,並與一般平均壽命比較;結果顯示兩者間壽命差距愈大,代表該類死因減損壽命愈嚴重,對於平均壽命影響愈明顯。
內政部指出,惡性腫瘤已連續四十二年居十大死因首位,一一二年死亡人數為五萬三千一百二十六人,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廿五點八四%,若剔除惡性腫瘤死亡者平均壽命,可提高至八十三點六九歲。
值得注意的是,經排除死因為惡性腫瘤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差距,已由一0二年的四點一九歲緩步降至一一二年的三點四六歲,顯示惡性腫瘤對平均壽命的影響下降。
另,內政部說,肺炎為十大死因第三位,死亡人數及其占全體死亡人數比率均較一一一年增加。觀察歷年編算結果發現,排除死因為肺炎的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自一0九年的一點0六歲起,連續三年遞減,於一一二年COVID-19疫情趨緩後升至0點九四歲,其變化需格外注意。
內政部表示,經觀察特定死因除外平均壽命與一般平均壽命的差距,男性高於女性的死因包括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肺炎、腦血管疾病、COVID-19、事故傷害,與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女性高於男性者則包括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與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顯示各類死因對男、女性平均壽命的影響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