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今年五月底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會改革修法,民進黨不願意接受,由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公告,釋憲案定二十五日下午三點宣判,開放旁聽及網路直播。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預估,與賴清德赴立院報告的新修正法條,應會被宣告違憲,請大家拭目以待,這次憲法法庭判決是否如她所預料是「保皇判決」,如果是的話,那麼提高大法官出席人數和可決門檻的修法,就更具高度正當性了。
翁曉玲認為,國會改革法案合憲與否,大法官本來就不應該受理,結果還快馬加鞭的審理,而且還作出中華民法釋憲史上極為罕見的凍結法案暫時處分,嚴重破壞憲政法治。
立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國會改革修法,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六月二十四日公布,已於六月二十六日生效,綠營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七月十九日裁定,部分法律暫停適用。
憲法法庭於八月六日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主張,本次修法程序背離責任政治與民主原則,已達重大明顯瑕疵之違憲程度。有關課予總統向立法院為國情報告之義務部分,創設總統對立法院負責之關係,混淆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中央政府體制設計及權力分立安排,牴觸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意旨。
立法院主張,總統是最高行政權之一部分,總統國情報告可比擬為「不真正義務」,即非法律義務而係總統之政治承諾,因此相關規定並不違憲。
憲法法庭日前公告,國會職權修法案定於二十五日下午三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四樓)宣示判決,並開放旁聽及網路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