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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住民最高年補助6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衛福部長陳時中12日宣布,長照2.0升級計畫「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經行政院核定,將投入29.2億元提供長照機構住民依不同個案定額補助,預計10月15日起受理申請,最多每人每年6萬元,估5萬1千餘人受惠。
陳時中表示,該方案訂有排富條款,補助方式除了直接給申請人之外;只要108年1月起入住滿90天以上,1年1次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直接補助申請人,金額按綜所稅率級距採階梯性補助,最高1年6萬元。
補助機構類型包括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機構、退輔會所屬榮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少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及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服務機構等。
排富條款為最近1年累進稅率未達20%、非按20%稅率課徵基本稅額及未來非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稅者,期減輕機構服務使用者與家屬經濟負擔,有效提升長照需求者與照顧者生活品質,以達連續性完整的長照服務體系目標。
陳時中表示,長照10年計畫2.0自106年推動至今已2年多,期間實施長照給付與支付新制;並致力與地方政府合作,由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布建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長照ABC),並逐步規劃拓展住宿式長照服務。
→衛福部長陳時中(中)12日宣布,入住長照機構住民依綜所稅級距採階梯性補助,最高一年6萬元,預估5.1萬人受惠。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