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市小港、林園區車道今年五月以來屢遭投擲玻璃瓶及撒鐵釘,危害民眾行車安全陳姓男子,警方二十日在林園區尾隨蒐證逮捕沿路撒鐵釘的陳姓男子,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及查扣相關證物,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高雄地方法院二十一日開庭審理,認為尚無羈押原因,諭知無保請回。高雄地檢署表示,後續將研議是否提抗告。
五十三歲陳姓男子因不明原因,分別在四月二十九日、五月三日、五月七日晚間在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與民益路口南下慢車道,騎乘機車朝該路段快車道投擲玻璃瓶,五月三十日警方再獲報有人騎機車在小港區沿海路段沿途丟擲鐵釘,經查發現疑似又是陳男所為,警方八月三十一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陳男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本月六日下午二時二十分許再有民眾發現小港區沿海路段有人騎機車沿路丟鐵釘,警方組成專案小組鎖定陳男,並在二十日中午十二時四十分許尾隨陳男蒐證,在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文賢南路與沿海路三段路口均發現陳男有明確撒釘的犯行。警方隨即將陳男攔下,依涉犯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以現行犯將其逮捕及查扣相關證物,後續將同步彙整相關事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地方法院表示,檢方認為五十三歲陳姓男子在道路撒鐵釘,涉犯中華民國刑法強制罪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並認為陳姓男子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審理認為,陳姓男子雖承認撒鐵釘,但依卷內事證,難認涉犯強制罪嫌重大,尚無羈押原因,諭知無保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