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22案交鋒 財部估中央多釋財源最高達7633億元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二十一日審查財劃法修正草案,目前累計共計二十二案,但尚無行政院版。提案涉及增加中央釋出財源者,財政部表示,包含國民黨黨團提案等十七案,按民國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數推估,增加釋出財源規模介於三百二十八億元至七千六百三十三億元間。

其中,財政部推估,以國民黨黨團提案來說,中央將增加釋出財源六千六百一十二億元;以民眾黨黨團而言,預估增加釋出財源達三千四百零七億元。

各提案涉及調整稅收直接分成部分,則有民眾黨黨團提案等十案。財政部表示,鑑於各地自然環境及工商發展條件不一,稅源分布不均情形顯著,擴大稅收直接分成的財源,恐拉大本已不均的地方財政差距,無法透過調盈劑虛達成區域均衡發展。

水平分配方面,財政部指出,有提案的分配公式以人口指標為主,易導致人口數較多的市縣獲配數顯著優於其他同級市縣,對於人口較少的地方政府較為不利;為符外界對分配公式的期待,宜兼顧人口結構變化、強化財政努力,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功能等面向。

有關提撥特別統籌稅款比率由百分之六降至百分之二,財政部表示,考量此稅款主要是為適時支應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其適當提撥比率應就地方需求及整體統籌稅款規模,審慎研訂。

針對中央普通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增訂基礎建設落後程度、工業與科技業碳排放情形、高汙染產業貢獻等分配指標;財政部指出,依八月、九月邀集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會商結論,其中地方政府建議納入汙染相關指標,共識尚待整合。

有關增列農業發展地區優先考量的相關規定,財政部說明,鑑於目前修法原則,將擴大統籌稅款規模,優先滿足各地方政府基準財政收支差額,對於農業縣市相對有利。

而針對所得稅提撥百分之二十做地方政府補充財源,按百分之五分配花東及離島地區、百分之九十五分配其他直轄市及縣市,並應參酌人口及合理人均歲出等因素訂定分配公式;財政部表示,為對於特定區域的扶植,可透過補助制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