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林佳龍:司法傳喚前應問外交部
中東3駐台代表遭阿拉伯在台商會告損害名譽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沙烏地阿拉伯、阿曼與約旦駐台代表要求阿拉伯在台商務協會停止使用三國國旗作為標誌,反遭該商會提告損害名譽。外交部長林佳龍二十一日表示,駐台代表若涉及司法訴訟,檢調、警方依例應先詢問外交部。
媒體報導,內政部登記在案的非政府組織阿拉伯在台商務協會(ACCT),於社群媒體使用沙烏地阿拉伯、阿曼與約旦等國旗作為標誌,三國駐台代表擔心造成混淆,要求ACCT撤除國旗。ACCT提出損害名譽告訴,警方發函三位駐台代表到案說明,外交部則是行文警局,解釋三位駐台代表有外交豁免權。
根據媒體報導,三國駐台代表對於外交部迄今無法妥善處理此案,感到沮喪。
林佳龍表示,外國政府駐台代表處或辦事處皆依雙邊政府協定,要保護其外交豁免權。駐台代表若涉及司法訴訟,包括檢調、警依例會先通知或詢問外交部,對於司法訴訟事件,外交部也尊重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