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公告每噸300元 114年元旦生效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二十三日指出,本月二十一日已正式公告碳費徵收費率,一般費率每公噸新台幣三百元,優惠費率A、B分別為五十、一百元,明年元旦正式生效。

環境部表示,依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費率建議,核定碳費費率並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後,於二十一日公告「碳費徵收費率」,並訂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根據公告,一般費率為每噸碳三百元;符合「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附表一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規定的優惠費率A為五十元;符合「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附表二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規定的優惠費率B為一百元。

環境部表示,今年八月二十九日訂定碳費三項子法,正式宣告邁入碳定價時代,而各界關心的「碳費徵收費率」也完成公告,依據「碳費收費辦法」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在一一五年五月時,就要依一一四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

環境部強調,碳費徵收是以減量為出發點,徵收對象如果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到減量指定目標者,可申請核定優惠費率,為協助徵收對象順利銜接碳費制度,環境部將辦理自主減量計畫研擬說明會,同時經濟部也將啟動相關輔導機制,提供產業專業技術諮詢及輔導,協助產業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爭取適用優惠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