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認為柯文哲等人涉違法圖利鼎越容積獎勵百分之二十,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提起抗告,高院二十三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另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延押庭,台北地院二十三召開,庭訊歷時三小時十五分鐘結束,沈慶京還押台北看守所。北院表示,法官會在羈押屆滿前決定是否延押。
京華城容積率於柯市府任內暴增到百分之八百四十,北檢為保全日後追繳,向北院聲請扣押鼎越公司所有的京華城案土地獲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由高院審理。
高院指出,本案興建中的辦公大樓,經台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百分之二十;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的要件,原裁定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檢察官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有為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違法行為,但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取得犯罪所得的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認定的理由及依據也有違誤,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