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棄土彰化偏鄉 164人判刑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指揮警方及環保等單位,於一一一年間查獲一條龍非法棄土集團,將北部地區工程棄土非法傾倒在彰化偏遠農地、魚塭,面積廣達約六點五座大安森林公園,彰化地院審結,依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將土石方資源清運處理業者、土資場業者、運輸業者、土地仲介、司機、地主等共一百六十四人分處四月至三年不等之徒刑。十三家被告公司則分處五十萬元至三百五十萬元不等之罰金。另有一家事業公司及一名王姓業者,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本件涉案被告包括土石方資源清運處理業者二家、四家土資場、非法清運車隊公司二家及土地仲介、回填業者、司機、地主等。

判決指出,廢棄物清運公司或商號負責人,因未依法律規定將土方聯單所載營建剩餘土石方載運至土資場,反由車隊業者指示司機,逕駕車載往由地主所提供的本案土地,並由與回填業者共謀之人,共同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過程中並由司機虛偽填載土方聯單、土資場人員配合虛偽申報進土資場時間、數量種類等。

法院審酌涉及本案車輛、司機之多,可見其犯罪已有相當的制度、規模,危害甚鉅;及考量被告等人犯後態度、參與情節等情,分別量刑併定應執行刑。並就犯罪所得沒收,另基於犯罪預防目的,將供本案犯罪所用之車輛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