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擴大稽查註銷及偽變造號牌車輛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交通部公路局二十五日全台擴大稽查註銷及偽變造號牌車輛,總計攔查三百八十六輛次,查獲違規共計五十三件;其中查獲八件違規使用註銷牌照行駛道路、一件註銷牌照供他車使用,已當場扣繳牌照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其餘他項違規計四十四件,均分別依規定舉發處罰及另通知召回臨檢與轄管機關查處,籲請汽車所有人勿以身試法。

公路局表示,依道安規則第九條規定,汽車號牌之型式、顏色及編號,按其種類由交通部定之。號牌為行車之許可憑證,由汽車所有人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登記,若非向公路監理機關申領之號牌皆屬無效憑證。

對於使用偽變造號牌案件,公路局、高速公路局、警政署、地方政府停管及警察機關等相關單位跨機關合作,將建立偽變造號牌異常「灰名單」,透過聯合通報機制查緝,如查獲使用偽變造號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製單舉發,並會依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針對網路平台販售偽造車牌部分,公路局已與數位發展部合作,函請網路平台禁止販售偽造車牌及清查下架,並應公告相關法律責任;製造、販售、使用偽造號牌者將依違反刑法第二百一十二條、二百一十六條行駛、偽造變造特種文書罪論處。

公路局籲請汽車所有人勿以身試法,請依行車執照上指定日期完成驗車,若車輛牌照遭註銷,應儘速將號牌繳回公路監理機關,未依法重新檢驗合格申請牌照前,切勿行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