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針對司法院憲法庭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釋憲判決,行政院、監察院發文表示敬佩及尊重,總統府晚間指出,總統賴清德尊重判決結果,也願意依判決意旨,並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就總統憲法職權,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但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聽取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以及刑法「藐視國會罪」等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下午做出民國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九號判決結果,國會職權修法部分違憲、部分合憲。
由於憲法法庭判決總統沒有向立法院提出國情報告的憲法義務,同時立委要求聽取國情報告後可即時詢答,憲法法庭也認定違憲。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釋憲案的判決結果,也期待有關部門依判決意旨,維護國家憲政體制與人民基本權利。
郭雅慧指出,賴總統也願意依照憲法法庭最新判決意旨,並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就總統的憲法職權,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在國家最高的立法機關,向全體民眾報告國家發展情勢。
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表示,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對本判決所宣示捍衛憲政秩序、維繫權力分立、守護民主價值、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表示敬佩及尊重,並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憲法職權,共同維護憲政精神。
監察院表示,憲法縱使迭有增修並頻經大法官作出相關解釋,憲法所設計之權力分立、平等相維之原則仍始終維持不變,五院同為憲政機關,若要有所改變,也應該經過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明定之程序來走,在未循憲定程序修憲調整前,各院本依憲法授予之權限各司其職,依循憲政慣例,相互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