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永康區日前發生一件因感情糾紛起衝突,群毆持刀殺人未遂案,羅姓男子等人涉嫌持刀將被害人砍成重傷,警方獲報循線將羅男等四人逮捕到案,檢察官認為四人都否認犯行,供詞避重就輕,與證人證述等犯罪細節不一致,且尚有共犯在逃,廿八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了解,兩名剛滿廿歲男子廿五日深夜十一點因爭風吃醋起衝突,其中一方率眾到在永康區復國一路堵人理論,雙方約七、八人,一言不合持棍棒互毆。
混亂中有人持刀偷襲,朝一名男子背部、腿部砍好幾刀,傷者血流如注送醫治療。案發後警方迅速追捕涉案羅、王、李、潘四男到案,並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地檢署聲押。
法官認為,羅男四人所涉殺人未遂罪嫌,為五年以上重罪,此等重罪本常伴有逃亡高度可能,在逃亡之虞;又四名嫌犯矢口否認有何殺人主觀犯意,供詞避重就輕,加上還有共犯未到案,若交保在外,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均有羈押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