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錫銘/台北報導
為強化海難應變能量,交通部航港局預計明(114)年下半年完成採購程序,將委由專業廠商維運操作,將可有效提升我國海難船舶拖帶能力,防止擱淺情事發生。
航港局係針對本次大陸籍貨輪「鈺洲啟航」鈺輪擱淺事件提出處置說明,據稱,行政院已核定「強化離岸風場緊急拖救船舶能量計畫」,航港局將以勞務採購方式尋求國內外大型拖救船舶於臺灣港口待命,可對抗八級風,四到六公尺浪高,具一萬匹以上馬力,拖力則可達150噸以上,該局預計明(114)年下半年完成採購程序,將委由專業廠商維運操作,有效提升我國海難船舶拖帶能力防止擱淺情事發生。
談到本次大陸籍貨輪「鈺洲啟航」於康芮颱風海警發布前十餘小時出港避風,由於主機動力不足擱淺於新北市野柳岬,航港局海事中心於當日中午係主動發現該船船速異常,隨即通報國搜中心及海巡署啟動緊急應變機制,並積極協助船方調度拖船拖帶救援,由海巡署成功救援17名船員,惟船長於該船尚未有流錨現象時即於當日晚間九時宣布棄船,以致造成擱淺情事發生。航港局於第一時間立即成立應變小組,迄今已召開12次應變會議,會同海保署及新北市環保局等單位積極應處,目前已完成難船油櫃防堵工作,以及野柳、東澳、龜吼、大武崙及核二廠進水口備便攔油索等防污設施,每日並持續監控岸際及海面情形,目前尚無油污外洩情形,並安排船舶於海象許可下展開抽油,同時同步尋求更大型船舶協助抽油作業,另於海象許可下,持續維持鈺輪周邊攔油索佈設完妥,倘有異常發生將立即處置,以確保生態及環境維護。
有關外界關切該船於颱風前出港避風程序部分,港務公司表示依商港法第22條規定略以:「商港內之船舶於颱風警報發布後,應自行加強防颱措施或依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指示移泊或出港」。該公司基隆港務分公司係依據前開法令規定訂有「基隆港颱風期間船舶靠泊作業要點」,其中第五點規定:「七級暴風圈抵達基隆港六小時前,緊急應變小組綜合中央氣象署資料及引水人辦事處意見研判分析,適時宣布暫停船舶進出港作業。已駛抵港口外海水域或在港繫泊危險品船(含油輪及化學品船)、汽車船、貨櫃船及吃水較深之船舶均應離港避風,不得滯留港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