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府委外捕蛇弊案 一名縣府技工及三名廠商羈押禁見

記者蔣謙正、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將捕蜂捉蛇、捕獵綠鬣蜥業務委外,疑有廠商以不實照片詐領費用,屏東地方法院六日下午裁准一名縣府人員與三名廠商羈押禁見。農業處表示,必要時將解除廠商契約。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蕭惠予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警政署保五總隊,偵辦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保科蘇姓技工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案件,於五日、六日持搜索票至蔡姓、楊姓、翁姓廠商及蘇姓技工等人住處及辦公室搜索,並陸續傳喚農業處動保科陳姓承辦人、李姓科長及廠商員工四人,經檢察官蕭惠予、侯慶忠、陳昱璇、洪綸謙、何致晴、楊士逸、李昕庭及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駐署檢察官高永翰及鍾葦怡複訊後,陳姓承辦人以八萬元交保,李姓科長諭知請回,其餘廠商員工以一萬元至八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蔡、楊、翁及蘇姓四位被告部分,認涉嫌重大,於六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將捕蜂捉蛇、捕獵綠鬣蜥等業務委外處理,疑有廠商假冒通報人,並以不實照片核銷以詐領費用。屏東地檢署五日到縣府帶回相關業務人員偵辦,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詐欺等罪嫌,聲押一名縣府技工及三名廠商,另有一名承辦人以新台幣八萬元交保。

農業處表示,案情內容尚待檢方釐清,縣府委外捕蜂捉蛇每件新台幣二千元,成體綠鬣蜥每隻二百七十二元,是否有冒領情形,縣府全力配合偵查,必要時將與該廠商解除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