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不服延押裁定提抗告 高院將審理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涉京華城容弊案,日前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准羈押禁見兩個,對此裁定應曉薇不服,委請律師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北院六日表示,已收到應曉薇抗告狀,將送交高院審理。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目前面臨多項指控,包括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罪,以及洗錢防制法中的洗錢罪。她被指控在擔任市議員期間,收受威京集團的政治獻金,並涉嫌利用其職權進行不當圖利行為。

北檢於八月二十七日將應曉薇拘提到案,並以犯罪嫌疑重大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於二十九日裁准檢方所請,隨後,北檢於十月二十二日向法院提出延長羈押聲請,並指出應曉薇與共犯或證人之間供述不一致,案件仍需進一步調查,且有可能會與共犯或證人進行勾串,影響案件的偵辦。

台北地方法院於十月二十八日裁定,延長應曉薇羈押至十二月二十九日,並禁止與外界接見、通信。法院認為,應曉薇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的可能性。證據顯示,她有長期居住在國外的能力,且存在逃亡的風險。法院強調,延長羈押是為了防範應曉薇利用其影響力干擾案件調查,或與共犯、證人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