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再傳警違紀?刑事局疑內鬥 偵查隊長喊冤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局再傳警紀案件,警政署上月底接獲檢舉,刑事局中部某單位、台中市警局偵查隊長、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警員等人涉及不正當場所,刑事局已將涉案二名警官調離現職,台中市警局正在檢討該名隊長職務,不排除調內勤,但該隊長喊冤,當日應友之邀,前往汽車旅館,後續見狀況不對,已先離席,無故蒙受「池魚之殃」。

警政署在今年十月底接獲署名「業者」的檢舉函,指控刑事局某單位警官在西屯區市政北七路一間有附設KTV包廂的汽車旅館內白吃白喝,找來「香檳小姐」助興,外界議論。

警政署交辦徹查,發現前往該處汽車旅館的警職人員,分別有刑事局中部某單位的兩名警官、台中市警局某偵查隊長,以及南投縣仁愛警分局的警員等人,該名偵查隊長上月十七日與友人餐敘,席間巧遇鄰桌的刑事局中部某單位警官、南投縣仁愛警分局與友人也在該處餐敘,前往敬酒,隊長友人席後邀約前往汽車旅館續攤,隊長先到該處,後來發現友人也找刑事局中部警官、仁愛警分局警員等人也到場,認為「有點複雜」,沒有續留,即馬上離開。

續留在該處的警職人員又與民間友人找來「香檳小姐」一起同歡至半夜,事隔多日後,警政署接到相關檢舉。該名隊長向市警局解釋,相關車行紀錄都可證明,他未在該處久留,也早在所謂「香檳小姐」前往,已不在現場,如今因為刑事局的內鬥,無故牽連到他,實在是「池魚之殃」。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署名「業者」,但應是刑事局同事間的內鬥,因為警察人員根本不可能有前往場所消費「白吃白喝」之情,且檢舉函內還指定刑事局中部單位的警官需調職,顯是「借刀殺人」。

刑事局已經涉案兩名警官調離中部單位,台中市警局則因正值「六年條款」等人事異動期間,又爆發此案,預定順勢調整該名隊長的職缺,不排除將隊長調往內勤職務。此事傳出後,不少警界人士替隊長叫屈,因汽車旅館非列管場所,隊長也無參與有女陪侍的場合,如因他單位內鬥檢舉,導致原本的仕途受阻,實在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