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三十一歲陳姓律師加入以張姓主嫌為首詐騙集團,不但擔任軍師協助隱匿犯罪所得,還主動要求前往呂姓共犯招待所開毒趴接受性招待,遭檢方建請重判五年二月以上。
檢警調查,陳姓律師父親曾為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雄地方法院法官,退休後開設律師事務所,父子二人同為律師,臉書上也有多張溫馨全家福合照;不料,陳男卻被檢警在偵辦張男詐騙集團案件時,發現其涉案程度頗深,因此一併被列為被告。
陳姓律師在張姓主嫌的假投資詐欺機房擔任內部律師,除協助審閱詐騙用虛擬貨幣合約,還先後擔任多名集團成員選任辯護人。不僅如此,檢警更從集團成員對話紀錄發現,陳男曾主動要求前往呂姓集團成員私人招待所,接受女陪侍性招待,並和集團成員大開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毒趴,期間甚至錄影助興,不料事後全變成犯案鐵證。陳男另涉藥事法部分,另案偵辦中。
檢方偵查期間,陳男原否認知悉集團股東是從事詐騙,直到檢方拿出鐵證,才改口承認為詐騙集團工作。陳男身為律師不知潔身自愛,遭查獲之初仍飾詞狡辯,對旗下詐騙車手更以刑事庭庭長之子姿態自居,且當集團車手被查獲後,陳男還變本加厲主動要求接受性招待開毒趴,其價值觀偏差,令人髮指。考量陳男並未取得股東相等分潤,建請高雄地方法院從重量處五年二個月以上刑期,並沒收犯罪所得新台幣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