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三十一歲陳姓律師,涉勾結多名富二代同窗舊識及代書組成對接境外詐團的詐欺機房,利用假投資虛擬貨幣手法詐得上億元,陳男作為軍師協助隱匿犯罪所得,高雄地檢署起訴共犯成員二十一人,而陳男身為律師卻未潔身自愛,考量律師於詐欺集團中參與助力,對偵查資源耗費影響重大,建請法院重判。
檢警調查,陳姓律師加入以三十六歲張姓主嫌的詐欺機房擔任內部律師,提供法律專業規劃及勞務付出,使集團得以管控盈虧及確保訴訟風險,其餘十多人則負責水房或車手頭、收水手、車手、集團打手、內務機手及境外機房客服等工作。該集團涉與境外寮國金三角經濟特區詐欺機房合作。
而陳姓律師除協助審閱詐騙用虛擬貨幣合約,還先後擔任多名集團成員選任辯護人,指導車手製作筆錄,並將筆錄內容、遭扣押款項、強制處分等偵查中秘密或資訊洩漏給集團股東;甚至偽造假債權本票及借據,聲請發還扣押贓款,或利用律見機會取得置物櫃密碼,進而取回未遭扣案贓款。
高雄地檢署指出,該集團若有車手想黑吃黑,則透過毆打、脅迫手段要求被害人簽立假債權本票、假債權契約,交由溫姓假代書送交法院強制執行,濫用司法程序取回遭警扣押犯罪所得,並以假債權本票逼迫車手交付護照,安排至詐欺集團菲律賓、柬埔寨等地從事境外詐騙機房工作。
高雄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溯源向上追查,檢警今年七月至九月陸續執行五波搜索,共查扣二處價值約新台幣七千萬元不動產、現金近三百多萬元、泰達幣近三百五十顆等;初步清查受害人數五十三人,檢察官聲請沒收洗錢犯罪所得共一億三千多萬元,並將陳男等二十一人依詐欺、組織犯罪條例、洗錢、強制、違反護照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認為,張男等五名股東大部分為富二代,且青少年時期即經家長送往私立高中栽培教育,坐擁優渥生活環境,卻仍貪得無厭,建請法官從重量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以上刑度。陳男與溫姓假代書部分,檢方則痛批溫男利用父親經營代書事務所優勢,輔助詐欺集團以恐嚇取財鞏固對車手控制能力,同樣建請法院從重量處五年二個月以上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