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若增財源 主計總處:勞健保也應回地方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頃將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各界關注行政院是否提出修法版本。政院七日強調,希望在現行制度下確保各大重要建設穩定推進,且各界對統籌分配稅款的公平性想法分歧,應理性溝通、審慎討論。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將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指出,若以明年度預算為例,修法版本將要求中央釋出新台幣六千六百十二億元,嚴重影響國家發展,且若地方財源增加,許多事權也應回歸地方辦理。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指出,立法院通過初審的修法版本要求中央釋出財源,還要求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能減少,但若以明年度來試算,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扣掉人事費、勞健保、老農津貼等法律義務必須要支出,僅剩下一兆三一八一億元,一旦按照修法版本釋出六千多億元,等於對半砍,將對中央施政及運作造成嚴重影響。

過去有縣市代表指出,精省前,中央和地方財政比例是六比四,現在地方只剩兩成五,希望中央歸還「消失的」一成五。許永議則解釋,精省是中央接收省府業務,同時承接省府收入與支出,包含八一九三億元的債務,實際上收不抵支。

他還說,如果地方要求拿回一成五,那勞健保、老農津貼等就應該隨著錢的移轉,交由地方負擔,不該只調整歲入,沒調整事權。

許永議表示,地方政府若真要增加六六一二億元財源,這會讓部分地方財源大於支出,也不得再要求保障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