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傳統林業以木材收穫為主體經營模式,經濟效益回收動輒要等廿、卅年,農委會發展「林下經濟」,以在林冠下從事生產森林副產物的複合式經營模式,開放供培育段木香菇或木耳、台灣金線連、森林蜂產品,市府農業局呼籲林農與山村社區踴躍申請,讓林業多元發展、創造產業附加價值。
農業局長李朝塘表示,過去的林業用地大多做為造林與苗圃之用,經濟效益回收動輒要等廿、卅年以上,影響投入意願,有部分林農超限利用違規種植果樹或茶葉,導致國土保安問題,「林下經濟」提供一條新出路可解決這樣的問題。
森林及自然保育科長楊錦樹說明,「林下經濟」是利用林下的自然條件、土地資源和林蔭空間,在林冠下從事生產森林副產物的複合式經營,充分發揮森林主副產物的綜合效益,創造林農的多元收入。
楊錦樹說,農委會目前已開放段木香菇或木耳、台灣金線連、森林蜂產品的培育申請,未來規劃開放咖啡、山胡椒(馬告)的申請。
凡是符合林業用地所有權人或是承租人都可申請,可帶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和土地權利證明等向土地所在公所申請,如為國有林租地,可向林務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