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議員林燕祝日前質詢指出,台南市某產後護理之家存在嚴重疏失,一名剛出生十四天的男嬰,因嗆奶被送急診並住進加護病房!要求相關單位徹查。南市衛生局十五日召開專家審查會議,認該機構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護理人員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針對違規事項將依法處辦。
林燕祝表示,男嬰家長十月十一日凌晨至派出所報案,警察局獲報後即刻通報社會局家防中心,家防中心後續回報主管機關衛生局,經查發現男嬰已發出病危通知,但衛生局回覆稽查時間安排於十月十四日,認相關單位均未積極處置。
本次事件疑非偶發,網路上也有民眾反應該機構存在管理、衛生等缺失,對於兒少健康存在風險。
南市衛生局指出,經多次無預警至該機構稽查,並調閱相關監視錄影調查,十五日召開審查會議,根據稽查結果認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護理人員法及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
十一日前往稽查時,發現該機構未於廿四小時內將不明原因發燒新生兒依規定通報至「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系統」,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依法將裁處五萬元罰鍰。
另檢視該機構嬰兒室監視畫面,發現護理人員涉有不當照護行為,涉違反護理人員法,後續將依行政程序法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意見陳述,針對違法人員可處一月至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如若情節重大,將廢止執業執照,針對該產後護理機構也將追究其督導不周未善盡照護之責。
另,該機構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涉違反中央公告的相關規定,衛生局已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將依法開罰三萬至卅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