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長補選!明年一月十一日投票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無黨籍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二審判處八月徒刑定讞已遭解職;屏東縣選舉委員會將於明年一月十一日辦理新埤鄉長補選投票。

判決書指出,潘和源於二0二二年以無黨籍身分參選新埤鄉長時,以「全力支持民進黨唯一提名」布條宣傳,當時另一名無黨籍林姓參選人認為,潘和源宣傳為民進黨唯一提名人屬不實內容,易對民進黨支持者造成誤導,涉嫌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罪,遂向警方報案。

潘和源涉嫌這起違反選罷案,一審判決無罪,二審逆轉改判處八月徒刑,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屏東縣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解除潘和源職務,並於十月三十日指派參議曾龍陽代理鄉長。

縣府表示,新埤鄉長任期不滿一半、尚餘兩年多,依法須於三個月內完成補選;屏東縣選委會公告,新埤鄉長補選十一月二十三日起領表,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九日受理登記,十二月二十三日號次抽籤,投票日訂於明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