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某健身房涉嫌非法經營期貨案,認定葉姓負責人及六名健身房教練犯罪所得合計三千二百二十萬餘元,其中四人另涉恐嚇取財,十九日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
葉姓男子經營健身房,涉嫌自一一0年十二月起指揮六名健身教練,在健身房竹北館、中壢館、六家館、士林館招攬學員前往某投資平台進行期貨交易。檢方指出,葉男等七人未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許可即經營期貨服務事業,從投資平台領取佣金總計三千二百二十一萬餘元。
此外,葉男還在健身房竹北館開設課程,學費八萬餘元,教導學員判斷投資期貨的技巧,包括判斷漲跌趨勢、設置壓力線及進場位置,以此方式違法經營期貨顧問事業,進一步獲利九百八十五萬餘元。檢方另查出,葉男及宋姓、林姓、鍾姓等健身教練於一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以未預約場地授課為由,在健身房內包圍一名被害人勒索三萬二千元得逞,事後還恐嚇其他揭露此事的被害人逼迫道歉。
士檢四月間展開拘提與搜索行動,查扣現金一千零八十六萬餘元、泰銖十八萬餘元、虛擬貨幣泰達幣及一輛汽車。
檢方指出,葉男等人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其他期貨服務事業,及非法經營期貨顧問事業等,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強制等罪提起公訴,並聲請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