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30名死囚非常上訴 全民面對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近期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死刑案件須經各級法院合議庭一致決。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十九日表示,現有三十七名死刑犯中,其中三十人評議簿保存時效被銷毀,依照憲判,這三十案勢必提起非常上訴,整個社會要一起收拾、面對。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十九日偕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拜會民眾黨立法院黨團,黨團總召黃國昌在會後舉行記者會。

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議題,傳出不少民眾黨立委私下表達支持國民黨立委翁曉鈴所提的憲法訴訟法版本。

黃國昌強調,民眾黨團已決議,不支持現行憲法訴訟法毫無下限,也將提出黨團版本,這種沒有大法官人數下限所釀成的災難,現在已凸顯出來。

黃國昌表示,他曾在委員會質詢時詢問,憲法法庭要求死刑判決三級三審一致決,這是按照哪個國家的立法例,但司法院連這麼基本的問題都回答不了。

他指出,現有三十七名死刑犯中,其中三十人評議簿超過保存時效被銷毀,這代表這三十個案件,當初有無一致決,現在已經不可考,以法律用語就是「陷於真偽不明」。

黃國昌強調,後果不僅由檢察官、法官承擔,更是由全民承擔,接下來檢察總長依照憲判結果,勢必要對這三十案提起非常上訴,如何收拾處理整個社會要一起面對,「司法院準備好了嗎?」

憲法法庭九月做出民國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故意殺人罪案件,檢警偵辦時沒有辯護人辯護、第三審審判時沒有強制辯護及言詞辯論、各級法院合議庭沒有一致決,被告行為時、審理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均不得科處死刑;被告受死刑諭知後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者,不得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