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更時代」市府戮力以赴協助老屋重建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根據媒體報導「台北都更如牛步」、「大都更時代淪口號」內容,市府強調面對大都更時代老屋重建需求,一一二年起即陸續推出「都更八箭」政策,透過「公私協力」、「加速審議」、「提供獎勵」各面向策略積極推動都更,截至今年北市辦理之都更案共計一千零十一案,為其他五都總和之一點四倍,市府積極加速更新重建。

更新處二十日說明,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針對更新範圍內一百%同意案件訂有「都市更新150專案」及「都市更新168專案」,透過簡化審議、優先審理、優先排會及專人控管,以加速審議效率;另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須拆除重建」且同意比例達九十%以上及申請防災型都更專案亦比照「都市更新168專案」方式辦理。

為落實市府加強都更推動量能之政策決心,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針對前開所提快軌案件,改由專責人員進行分流列管審查,以多管齊下方式,提升都更審議效率。且訂有「台北市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書範本製作及注意事項」供民間申請單位撰擬依循,以降低計畫內容錯誤情形。

更新處說明,針對報導市府代拆作業流程冗長之疑義,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十七條及「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更新實施者申請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實施辦法」規定,實施者於都更案核定後,應磋商精神辦理二次以上自辦協調會,倘仍無法達成共識,對於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得向市府申請代為拆除作業,無報導所述須待所有同意戶搬遷後,市府方願意介入協調之情形,亦明訂受理都市更新案件代為拆除之機制及相關申請要件,以保障所有權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