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超帶黃金 查扣逾12公斤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二十日公布統計,今年前十月查獲旅客出入境未申報攜帶超過限額的現金、黃金等洗錢防制物品案件已達五十六案,較去年全年增加約百分之三十三,其中查扣超帶黃金一萬二千三百二十八公克(即十二點三二八公斤),裁罰金額折合新台幣約一千九百一十三萬元,分別較去年全年大增逾六成、一點一四倍。

關務署台北關統計,今年前十月沒入價額方面,折合新台幣五千八百八十四萬元,與去年全年三千九百四十三萬元相比,增幅高達百分之四十九。旅客出入境未申報的超帶黃金,高達一萬二千三百二十八公克,與去年全年的七千六百三十七公克相比,大增百分之六十一點四。

台北關說明,依據現行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現金部分,新台幣以十萬元為限、人民幣以二萬元為限、其他外幣則以等值一萬美元為限。

非現金部分,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以等值一萬美元為限、黃金以等值二萬美元為限、其他有洗錢風險的貴重物品(如鑽石、寶石、白金等)以等值新台幣五十萬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