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國內自製火箭飛鼠一號試射縣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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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針對晉陞公司國內自製火箭「飛鼠一號」十三日將在台東南田試射一事,台東縣府強調,興建火箭基地仍須遵照現行土地管制相關法令,向縣政府提出申請土地臨時使用或是土地變更,並非如外傳可比照熱氣球一次性發射。
 縣府地政處表示,科技部今年一月十四日邀集內政部、經濟部、原民會、農委會、交通部、國防部及台東縣政府,共同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針對晉陞公司使用南田村土地進行火箭實驗事宜進行討論,因「火箭」或「太空發射載具」活動的土地並無相對應的土地使用項目,且目前在國內並無相關法令規範,決議將由行政院協調釐清事業性質並核定火箭目的事業主管部會,訂定相關審議規範後,供各縣市依循辦理;因此火箭目的主管機關由中央衡酌責定。
 縣府強調,此案縣府已對該公司裁處四十萬元罰款,並限期於今年一月三十一日前該公司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提出申請改善。
 縣府對於任何有助促進經濟發展且無安全疑慮的投資開發事業,都持正面態度,但仍需依規定提出申請。
 晉陞公司試射火箭,除台東縣主管土地開發許可外,是否同意火箭發射尚涉及中央機關執掌海、空域等開放權限。在行政院核定火箭事業權責機關並訂定計畫審議規範後,縣府再行依據所訂相關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