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正量∕宜蘭報導
宜蘭縣五結鄉二十三日凌晨發生聯結車與自小客車相撞事故,造成自小客車內三死二重傷。經檢察官訊問聯結車駕駛黃姓男子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十萬元交保。
四名好友租車請唐姓男子代駕到宜蘭,凌晨二時許行經路口時與聯結車相撞,造成小客車三死二重傷。據監視器畫面,當時路口號誌自小客車為閃紅燈,聯結車為閃黃燈,疑均未減速釀禍。
警方調查,唐姓男子(五十歲)駕駛自小客車沿五結鄉三興路南往北直行,黃姓男子(三十歲)駕駛聯結車沿五結中路三段西往東直行,雙方於路口發生碰撞。自小客車左側遭聯結車撞擊後旋轉,疑再撞上號誌桿停在路邊,安全氣囊爆開,擋風玻璃龜裂,左側鈑金嚴重受損。
唐男受困車內,救出時意識不清,送醫途中失去呼吸、心跳;自小客車後座乘客林姓男子(三十九歲)及黃姓女子(二十四歲)也已失去生命徵象,三人經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
另外,自小客車副駕駛座銀姓女子(三十四歲)及後座乘客邱姓男子(三十三歲)受傷送醫。銀女左胸第七根肋骨骨折,已住院接受治療;邱男左鎖骨骨折且有氣胸,一度失去意識,經搶救後恢復意識,送進加護病房治療。
據了解,自小客車為租賃車,駕駛唐男為代駕,車內其餘四人來自新北市及台北市,互為友人關係。
經宜蘭警方檢測後,兩名駕駛都無酒精反應,警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將黃男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檢方接獲通報後,立即由檢察官進行相驗,經訊問被告黃姓男子後,認黃男涉犯過失致死、過失致重傷罪嫌,諭知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