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及其親信張旭昇涉嫌經營線上賭博網站、地下匯兌及洗錢等案,日前,新北地院二度將兩人交保金加倍,再裁定郭以一億元、張一千萬元交保,新北檢提抗告,高院在二十六日裁定發回更裁,新北地院二十七日下午再開庭,法官經評議後認為,二人羈押原因(逃亡、串證)仍存在,裁定自二十七日起回復羈押禁見二個月,隨後,二人被當庭上銬還押台北看守所。
郭哲敏及親信張旭昇因涉犯線上博弈及地下洗錢等罪,在案發後潛逃至泰國,直至一一二年八月才被檢調押解返台歸案,隨後,郭、張二人遭檢聲押禁見獲准,二人被羈押到一一三年四月獲交保,檢方提抗告成功,兩人五月間再度被羈押,直至同年十一月八日新北地院認為二人無羈押必要,裁定郭以五千萬元、張五百萬元交保,二人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施以電子監控。
檢方不服提抗告,高院於十一月十五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院更裁,新北地院合議庭十八日再度開庭審理後,裁定郭哲敏交保金提高至一億元、張旭昇一千萬元,並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且施以電子腳鐐監控,每天上午十時至中午十二時間要在指定住所自拍門牌與臉部回傳,向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報到。
但新北地檢署對於法院的裁定表示不服,認為即使加強保釋條件,仍無法有效防止兩人逃亡,特別是郭哲敏的涉案金額龐大,且他曾逃亡海外,並在多國擁有銀行帳戶及辦公室,且與多方勢力有關聯,目前案件仍有證人尚未完成交互詰問,因此,檢察官決定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