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8日公布9到10月份市售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結果,共抽驗市售563件商品,水產品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總合格率99.8%;禽畜產品之農藥殘留總計檢驗95件,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指出,為維護消費者食用禽畜水產品安全,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對進口商、批發市場、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及各大賣場與超市等場所,抽樣檢驗動物用藥及農藥殘留是否符合標準。9-10月禽畜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總計檢驗563件,其中水產品1件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合規定,總合格率99.8%;禽畜產品之農藥殘留總計檢驗95件,全部符合規定。
不符規定的是新北市冠鈞水產進口之凍黃魚,被檢出在水產品中應為不得含有的恩氟奎林羧酸,其含量濃度為0.03ppm,新北市衛生局已要求業者銷毀該批凍黃魚並處以6萬元罰款。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對於販售之禽畜水產品,應保留進貨來源證明文件至少5年,以利追溯來源。另建議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禽畜水產品,並優先選擇具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 code或信譽良好之商家,以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