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刪懲戒權 民團批因噎廢食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民法》修正草案,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字眼。國教行動聯盟二十九日呼籲,政府應尊重民意,避免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剝奪家長合理管教的權利。

現行《民法》第一0八五條規範,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行政院會二十八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修正草案,將條文修正為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考量子女年齡及發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草案將函請司法院會銜,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國教盟認為,現行法律對懲戒權的規範已有清晰標準,法官在判案時,會考量懲戒手段、傷勢程度、懲戒原因等,例如傷害若發生在頭、臉部或使用硬質工具,就會被認定超出合理範圍。

國教盟並引述一0二年三月進行的問卷調查,超過七成的家長反對修改懲戒權,擔心管教權被削弱,將使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接近九成的家長認為,更該做的是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

國教盟並認為,民法賦予父母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的權利,其核心目的是「阻卻違法」,也就是在合理範圍內的行為不構成違法;如果完全刪除,孩子闖紅燈、玩火、將刀叉插入電源插座等危險行為時,家長該如何及時干預而不擔心法律風險?

國教盟呼籲政府尊重民意,避免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多數家長都願意教養孩子、支持正向管教,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與政府共同努力,不能讓家長成為政策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