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1月大男嬰 生父收押

本報綜合報導

花蓮虐嬰案,檢方僅就陳姓生父聲請羈押,花蓮地院調查後,認陳男涉犯殺人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自即日起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花蓮一名剛出生滿月不久的男嬰,十一月二十九日傷重送醫,臉部腹部多處瘀青,到院前已死亡,檢警追查發現,宋姓生母與前夫生的一歲女童也被虐死亡,與現任陳姓男友生的男嬰又疑被虐死。

檢警調查,三十四歲宋姓、陳姓情侶四月才因對一歲女兒甩巴掌,導致女童傷重不治,兩人遭法院羈押二個月,宋女當時懷有三個月身孕,羈押期滿後,二人從光復鄉搬到吉安鄉租屋生活,十月十五日兒子出生,生父為陳男,不料十一月二十九日晚間,男嬰被緊急送醫,卻在到院前死亡,臉部與身體都有大面積瘀青,生前疑遭虐待。檢方將於下週解剖男嬰,釐清體內是否有毒品反應。

檢警初步偵訊,陳男與宋女都無業,宋女稱事發前幾天因為金錢問題跟陳男吵架離家,兒子與陳男待在租屋處。

目擊男嬰送上救護車的鄰居表示,事發當天看到兩個男人神色緊張,其中身形較圓潤的男子抱著全身癱軟的男嬰,另一人則不斷按壓男嬰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