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中秋節少不了燃放煙火,為保障民眾使用安全、杜絕非法製造及販售煙火,消防局各大隊、分隊邀請轄內爆竹煙火業者召開爆竹煙火座談會,說明爆竹煙火相關法令;並宣導勿販賣無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避免成為地下爆竹煙火工廠的幫凶,同時提醒民眾注意安全,嚴防釀災。
民眾在愉快心情下難免燃放爆竹助興,但稍有不慎,極易釀成災害,如涉及民眾生命財產損失,除觸犯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外,更會陷入糾纏不清的民事官司。消防局也呼籲民眾,如發現疑似製造爆竹煙火,或囤積大量爆竹煙火情形的情形應踴躍檢舉;若順利查獲違法製造、儲存及販賣爆竹煙火者,將按查獲案件裁罰金額的百分之五核發獎金,最高每案新臺幣十五萬元。
如涉違規製造、儲存及販賣爆竹煙火,將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沒收移送法辦,並將面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南市消防局提醒民眾應使用附加認可標示的合法爆竹煙火,且於施放時遵照包裝提醒的應注意事項,小朋友施放爆竹時,須由成年家長陪同,不讓祝融攪局破壞美好的中秋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