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我國與加拿大之「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協議」12月5日上午在臺北舉行之「第20屆臺加經貿對話會議」圓滿完成簽署儀式。透過本協議之簽署,雙方海關將給予對方AEO出口業者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
該協議由我國駐加代表處曾大使厚仁及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Jim Nickel分別代表雙方簽署,並由我國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正祺、關務署副署長蘇淑貞及加方重要官員到場觀禮見證。
關務署表示,本協議之簽署代表雙方海關建立相互合作的新里程碑,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據統計,臺灣為加拿大在亞洲之第6大貿易夥伴,近3年雙邊貿易總值平均逾50億美元,因此完成本協議簽署,對促進臺加經貿發展至為重要。期待經由雙方持續努力,拓展臺加雙方未來在其他方面之關務合作,全方位地促進貿易便捷及國際供應鏈安全,創造更大合作效益。
我國自98年12月實施優質企業制度,截至113年11月30日完成認證已達952家,包含421家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531家一般優質企業,約占我進出口貿易總值之50%,我國另已分別與美國、新加坡、以色列、韓國、澳大利亞、日本、印度、紐西蘭及瓜地馬拉完成簽署AEO相互承認協議,加拿大係與我簽署上開協議之第10個國家。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臺加雙方達成AEO相互承認,我國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出口業者將直接受惠,經由互相承認驗證結果,雙方AEO出口業者可在臺加兩方均享便捷通關等優惠措施,不僅有利我國AEO業者輸加貨物快速通關,創造商品競爭利基,更有助業者後續物流管理,構建Just-in-Time與零庫存之利基,並可達成整體供應鏈安全,以提升企業競爭力;加方AEO業者輸臺貨品亦然,進而促進臺加雙邊貿易發展,締造互惠雙贏經貿榮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