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網紅若受利誘 踰越法律紅線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近來有多名網紅、藝人揭露大陸收買網紅,以及邀藝人組黨參加台灣選舉。陸委會八日回應,若配合中共對台統戰滲透,或受其利誘籌組政黨、參選,已踰越法律紅線,政府將對涉及違法情事積極偵辦、依法處理。

今年包括Youtuber波特王和網紅八炯揭露大陸出資收買台灣網紅,對台進行統戰作業;藝人何以奇六月中旬也表示,收到北京某傳媒公司來信,指發布特定內容後將介紹對岸的工作機會,並邀請藝人籌組「台灣擁和黨」參政。

陸委會表示,憲法保障人民享有言論自由及參政權,但倘配合中共對台統戰滲透,或受其利誘操控而籌組政黨、參與選舉,行為已踰越法律紅線,政府必將積極偵辦、依法處理。

陸委會指出,政府已完成「國安五法」及反滲透法的修法工作。依據國安法規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陸港澳、境外敵對勢力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

陸委會說,依據反滲透法規定,任何人不得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從事破壞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或干擾選舉等行為,依照兩岸條例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與中共黨政軍從事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

陸委會強調,針對媒體報導,中共疑與台灣特定網紅合作,要求配合中共操作,拍攝、傳散詆譭政府政策,對台統戰滲透,甚至邀藝人組黨、參選,政府都有掌握並持續密注。網紅及藝人已成中共對台統戰滲透、遂行認知作戰重要一環,必須嚴肅看待。